壹、依據:志願服務法第9條。
貳、目的:
依據志願服務法,落實志工專業知能,從事社會公益之自發性, 共同推展志願服務工作,提升服務品質,藉以培育志工志願服務 之成長。
叁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彰化縣政府
(二)指導單位:彰化縣田尾鄉公所
(三)主辦單位:彰化縣田尾休閒農業協會
(四)承辦單位:彰化縣田尾休閒農業協會志工隊
肆、研習對象(優先順序):
(一)以本協會已加入志工隊人員,並取得志工基礎訓練時數但尚未完成農業類特殊訓練之志工為優先。
(二)協會成員(理事、監事、會員)對訓練課程有興趣者。
(三)曾參與協會2022年花鄉田尾迎賓祭活動之志工,已取得志工基礎訓練時數,有意願接受農業類特殊訓練之志工。
名額共60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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